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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实施半年 部分红木家具仍未亮出“身份证”
发表时间:2014-03-29 浏览次数:599
被称为红木家具“新国标”的《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8010-2011》于今年2月1日起强制执行,国标规定红木家具厂商在出售红木产品时,需保证“一书一卡一证”,即红木家具产品使用说明书、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和产品合格证,否则将被禁止销售。
如今,“新国标”强制执行已经半年多,但市场上一些中低端红木品牌专卖店仍没有完全做到每件家具“一书一卡一证”,绝大部分销售人员对“新国标”一问三不知,更有部分经销商以容易遗失、影响美观为由,玩起了“书卡证失踪游戏”,“新国标”执行遭遇尴尬。
卖场难觅红木家具“身份证”
根据“新国标”规定,红木家具厂家和经销商在出售红木家具时必须配备红木家具产品使用说明书、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和产品合格证,其中最受关注的是明示卡。明示卡如同红木家具的“身份证”,要求至少注明产品执行标准、产品分类、产品名称、产品型号规格与生产日期、产品适用范围、产品主要用材、产品涂饰工艺、产品装饰工艺等信息。如产品与明示卡标注信息不符,消费者可诉诸法律。
然而,“新国标”执行半年之久,许多商家仍没有落实。在大涌、红树湾多家红木销售卖场,部分商家对于产品使用说明书与产品合格证一般能主动提供,但当提到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时,却往往得不到干脆的回答。
在红树湾等家具卖场,大部分红木家具销售商看似符合规定地摆放了“明示牌”。然而,仔细观察可以发现,“明示牌”与新规要求的“明示卡”存在相当的差距。在大涌镇锦绣红红木卖场内,每个红木家具上摆放着一个牌子,对产品的产地、木材种类、生产日期、价格等作出了明确标识,但新规中要求“明示卡”应当标明的规格、适用范围、涂饰工艺、装饰工艺等诸多信息却丝毫没有提及。来源:中国木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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